我所张金依律师参加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《148说》
发布时间:
2023-08-31 10:40
来源:

《148说》是市公法中心推出的全新法律对话类节目,以济南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电话为素材,针对群众咨询的焦点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答,每周两期,节目将在中心微信公众号、抖音号同步推出。第13期话题为“员工扣留货款折抵工资,涉嫌犯罪吗?”。
张金依律师解读:大家好,我是张金依律师。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七十六条规定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,应予立案追诉。”很显然,本案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,并不构成犯罪。但在民事责任方面,涉及留置权的问题。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“债权人留置的动产,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。”员工代替单位收款与拖欠工资之间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,因此吴先生不得以留置货款的方式抵消工资。
律师提醒: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,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或者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赔偿责任。建议劳动者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,比如劳动合同、考勤打卡记录、工作安排通知、工作服照片等,合法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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