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刚
所属分类:
合伙人
个人简介
张刚律师,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部长,司法部死刑复核专家库律师,山东省法律援助刑事库成员,济南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联系电话:18364167549。
专注经济犯罪辩护、职务犯罪辩护与各类重大刑事法律服务。
执业以来,尤其在经济犯罪辩护、职务犯罪辩护方面取得多起无罪、罪轻案例,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擅长梳理复杂案件,挖掘案件无罪、罪轻的核心突破点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无罪辩护成功案例:
天津市某某涉嫌盗窃罪无罪辩护成功:公安机关撤案;
山东省济南市某公司副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;
山东省济南市任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;
山东省济南市某某涉嫌强奸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撤案;
山东省济南市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撤案。
山东省济南市彭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撤案。
山东省威海市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成功: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撤案。
重大改判与罪轻辩护成功案例:
山东省济南市中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改判:一审判决九年,二审介入后改判为五年六个月;
山东省济南市中院诈骗罪二审改判:一审十二年六个月,二审介入后改判为十年;
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陈某非法经营罪二审改判:一审判决七年,二审介入后改判五年十一个月;
山东省济南市中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改判:一审判决两年十个月,二审介入后改判缓刑;
山东省济南市张某诈骗罪罪轻辩护:诈骗数额巨大,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缓刑;
山东省滨州市职务侵占罪罪轻辩护: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缓刑;
山东省济南市交通肇事罪罪轻辩护:一死一伤全责案件,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;
山东省济南市假冒注册商标罪罪轻辩护:涉案数额特别巨大,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缓刑;
山东省济南市组织卖淫罪罪轻辩护:公诉机关指控组织卖淫罪,审判阶段经辩护变更为介绍卖淫罪,量刑建议由四年减轻至一年,一审判决有期徒刑 11 个月;
山东省济南市强制猥亵罪罪轻辩护: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 7 个月;
山东省济南市故意伤害罪罪轻辩护:重伤二级,审判阶段辩护,一审法院判决缓刑。
作为专注刑事辩护、无罪辩护、经济犯罪辩护、职务犯罪辩护的专业律师,张刚律师始终秉持 “专业为先、尽责为本” 的执业理念,以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重大案件办理经验,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,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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