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所张刚律师受邀参加【民法典宣讲】2023年第19期--- “赠与合同相关问题解读”
发布时间:
2023-11-30 16:35
来源:
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”,也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。随着民法典实施的不断深入,济南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持续开展民法典微视频宣讲工作,努力在全社会营造“尊崇民法典、运用民法典”的新风尚,让人民群众在民法典的庇佑下拥有更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本期民法典宣讲,由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张刚律师为我们解读民法典中“赠与合同相关问题解读”话题。

主持人:美好生活,民法典相伴!大家好,我是武艺。
张律师:大家好,我是张刚律师。
主持人:今天我们解读的是“赠与合同”,张律师首先给我们讲一下,什么是赠与合同?
张律师: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主持人:在承诺赠与或者签订赠与合同之后,实际交付之前,能否反悔,比方说我不想赠与了。
张律师:这个问题在立法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,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也就是说排除前面所列举的几种情况,一般在权利转移前是可以撤销的。
主持人:那权利转移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不能撤销了。
张律师:也不是,这一点对几种特殊情况也早有预见。
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并且需要注意,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主持人:看来赠与之前也要慎重考虑,对赠与后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。感谢张刚律师今天为我们带来的“赠与合同”相关话题解读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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